各人民法庭、院机关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县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院、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切入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进我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不断提高公信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目标要求
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
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院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确立。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截留、挪用当事人款物、接受当事人请吃、请钓、请玩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庭审不规范行为和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公不廉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三、基本原则
(一)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讲话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重要环节,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聚焦目标要求,切实取得实效。这次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把这一总要求贯彻始终。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通过排查思想之缺、检修德行之失、补充精神之“钙”、破除作风之弊、扫除行为之垢,推动形成祛歪风、树正气的正能量。要以整风的精神,边查边摆、边整边改,敢于查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使司法作风有一个大改观、司法公信有一个大提升。
(三)坚持领导带头,接受群众监督。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深入查摆,带头抓好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把活动组织好、推进好、监督好。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来监督,让群众来评判,主动倾听民意、正确了解民情,在群众需要的实际工作上多下工夫,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成果与实效。
四、方法步骤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自2月开始,至9月结束,以支部为单位,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部署动员。院党组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调研,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赵万平亲自负责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体干警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党组书记、院长赵万平同志代表院党组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组织学习。一是组织我院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会议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会、知识要点测试等形式,组织观看作风建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提高学习效果。二是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群众路线为主要内容,在整个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并给全院干警或分管部门作学习体会报告。三是结合我院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出台一个切合我院实际的活动方案、召开一次全院干警动员大会、以反映活动进展为内容出一期专栏、一条活动宣传标语、每名干警专备一个活动学习笔记本、每名干警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党员干警至少查摆一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每个业务部门举办一次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座谈会。
3、征求群众意见。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法院网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掌握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反馈。一是向上级机关、本院干警、律师、当事人等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二是要深入基层,采取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客观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法和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分析查找问题。要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支部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及时沟通,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应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面和改进措施。要把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普通党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向广大干警进行承诺,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过关、敷衍了事的,要限期重写。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每个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形成报告,报上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大会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参加人员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与督导组沟通协商。民主评议情况汇总后向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向全院干警通报。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措施落实有章可循。整改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尽快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中长期解决规划。
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党员个人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实行立项管理。由党组书记、院长负责,集中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细化整改项目、目标、时限、及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健全完善制度。对于我院在作风建设、联系群众、队伍建设、案件管理、“三公”消费等方面的制度,要逐一重新进行登记、梳理、评估,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修改完善或废止;没有制度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公布整改情况。要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布,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合理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使之有一定代表性。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确保测评结果客观真实。
在教育实践活动后期,要组织全体干警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对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要进行梳理,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纳入到目标考核中,认真分析原因,努力找出症结所在,防止久拖不决;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安排整改期限,明确整改时间,尽快解决。活动结束后,院机关、各部门、各支部要形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院党组对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赵万平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祖国同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辉俊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中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浩同志、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寇继雄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小军同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琳同志、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雷卫东同志、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锦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成员为:李林、杨昆、王海东、朱孟哲、龚起强、余欢,由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下设宣传、督察、协调三个工作小组,宣传组成员为王海东、朱孟哲,负责组稿、信息收集和宣传等工作;督察组成员为李林、杨昆,负责督察、整改等工作;协调组成员为龚起强、余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院领导要带头参加活动,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切实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二)要大胆探索创新。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在创新中求实效。要突出实践特色,充分运用多种活动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活动效果。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法院网、简报、信息、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等,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的“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活动结合起来,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大局,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用审判质效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