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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调解,让贫困户卸下包袱

发布时间:2020-04-14 14:09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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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徐倩  编审:叶学军)“法官啊,我是贫困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要不是你们从中调解,我就算是赔了这条命,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啊!”年近五旬的老王感激说道。近日,蕲春法院青石法庭坚持审判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思路,在向桥乡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涉贫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

老王是村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近年来,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帮助下,老王开始了养猪事业。2019年初,老王请兽医为其割猪,找到同村好友老姜帮忙捉猪。在捉猪过程中,老姜不慎摔倒,后发现右手大拇指第一关节脱位,进行多次推拿、骨科治疗后仍未愈合。老王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治疗费用;老姜受伤未愈,心里焦躁不已。渐渐地,两人也变得势同水火。于是,老姜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老王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共计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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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是农村的普遍现象,在这个案子中,我们既要考虑贫困户的现实困难,也要解决受伤者的实际问题。”为了方便群众参与诉讼,青石法庭庭长李学兵和承办法官江豫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在向桥乡巡回审判点开庭,并邀请村干部全程旁听。在调解现场,江豫军一边劝说老姜:“老王家境贫困,你作为他的好朋友最清楚不过。现在却闹得跟仇人一样,你肯定也不愿意……”另一边,他又劝说老王:“远亲不如近邻,老姜好心帮忙也不能寒了他的心,你也要体谅人家……”同时,在场的村委会干部也在休庭期间劝说两人。最终,老姜与老王达成共同调解意见:由老王赔偿老姜医疗费、误工费共计800元,老姜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随着两人当场履行完毕及握手言和,这起由意外引发的纠纷至此和平化解。当事人和村干部对青石法庭干警深入基层一线,真情服务群众的做法称赞不已。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蕲春法院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农涉贫民事纠纷,加大涉农涉贫案件执行力度,细化司法为民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涉诉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