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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一站式”诉讼服务,为中小投资者护航

发布时间:2023-08-21 14:26 来源:蕲春县人民法院 阅读:334

全面落实“降本增效”要求,依法快速审理民商事案件,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蕲春县人民法院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公司类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案件。实现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示范诉讼等。

2018年11月操某入职武汉某物业管理公司,因武汉某物业管理公司100%持股蕲春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操某担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于2022年8月1日向被告公司上级提出辞职,并于2023年6月30日与武汉某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公司对原告辞职不予理会,原告遂诉至我院。操某起诉蕲春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向我院递交起诉材料,立案庭收到材料后当天立案庭,并将案件指派给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专审团队成员曹扬法官,为公正高效办理该案,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于8月14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配合被告至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登记。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服务再升级、司法体验再优化,以司法服务的接续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