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甘鑫雨 编审:叶学军)近日,蕲春法院刘河法庭运用“云庭审”顺利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2016年,余某在骆某的工地上做工,经结算骆某欠余某工程款16800元并出具了借条。期间余某多次找骆某催讨未果,遂于2020年4月起诉至蕲春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顾峰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由于身处异地,无法到庭进行。法官助理甘鑫雨立即熟练地申请互联网庭审,“滴滴”几声响,双方当事人根据收到的手机短信链接,迅速下载云庭审APP,坐在自己的车内就开始参加互联网庭审,在庭审平台查看了调解协议并确认无误后,双方通过云庭审APP“云上”签名,不到十分钟本案就顺利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蕲春法院运用“云庭审”共计审理案件75件,通过紧密贴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勇于变革司法实践方式,让审判突破时空的限制,成功按下了司法便民的“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