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王海东)这是一个令人堪怜的妇女,横车镇汪井村妇女张某红,患有精神分裂症近十年,生活不能自理,常年靠药物维持治疗。这是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张某红丈夫翁某红常年在外打工,两个女儿靠公婆照顾,由于夫妻常年两地分居,且张某红精神失常,无法沟通,其丈夫对其生活和治病失去耐心,近几年一直是其父母照看。其父亲多次到妇联上访,妇联和镇村数次上门调解,要求其丈夫担负扶养责任,但效果甚微。
今年7月,在各方的压力下,翁某红起诉与张某红离婚。鉴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庭前调解离婚能更好维护张某红的权益。院民一庭庭长陈旭东高度重视,庭审前与承办法官程军中副庭长制定预案,邀请县妇联、村支部书记到场,共同做好双方调解工作。张某红的监护人其父亲张某贵要求翁某红补偿20万元,并要求原、被告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归女方所有。而原告则坚决要求进行分期补偿,由张某红的监护人将其带走,双方分歧巨大。
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在征得被告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民一庭及时开庭,并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县妇联副主席田红梅参加合议庭。庭审时,双方依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双方险些拳脚相加。休庭后,合议庭耐心析法释理,终于才让双方冷静下来。
为避免矛盾激化,8月29日,民一庭再次邀请县妇联和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工作,打消张某贵老人顾虑,妥善安排好张某红的生活和治疗。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翁某红与张某红的法定代理人张某贵终于达成了协议:双方离婚;女儿由翁国红抚养成人;翁某红分期给付张某红经济帮助款15万元。
原本剑跋扈张的双方平静地离开了法院,临行时翁某红与张某贵老人握手言和。一起积累多年的婚姻家庭矛盾,最终经三方努力,实现了顺利调解,一个原本无可依赖的精神病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