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8户商企联合将一面印有“司法有情为民众,五年积困一招解,诉调合力化矛盾,营商环境真优化”的锦旗送到蕲春法院,对承办法官实质化高效解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表达感谢。
某建筑公司和某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对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后,某建筑公司履行了施工义务,并将工程如期交付使用,后该工程经审计工程款达8000万余元,某单位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尚差欠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000万余元。
2023年3月,某建筑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某建筑公司将其享有的工程款债权及权利一并转让给某工程公司,并向某单位告知债权转让事实。某单位因一直不承认某工程公司合法债权人身份,拒不支付余下差欠的工程款项,某工程公司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民二庭庭长王晓勇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详细了解案情,倾听双方诉求,认真梳理问题症结,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深入释法明理,结合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多方协调,某工程公司与某单位达成协议,由某单位将工程转让款直接支付给案外人38户债权人,以偿还所欠材料款及人工费,余款支付给某工程公司。2024年7月,某工程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继续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履职,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