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红、张双全)没有冰凉的手铐,没有威严的法警,也没有高高在上端座着法官的法台,四名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检察官围坐在同一个圆形审判桌前,旁边有他们的父母、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他们的老师、法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也同桌在座。这就是今年2月10日,蕲春县法院一件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案件审判的场景。
这种审判方式叫圆桌审判,其目的和功能不仅仅是审判犯罪,更重要的是为了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通过圆桌审判,可以拉近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消除其陌生、恐惧和抗拒的心理,实现言语相合、心灵相通、思想相融,让温馨的氛围浸润庭审的每一阶段。
实践证明,每一个失足少年的背后,几乎都有一种失败的教育方式;而失败的教育背后,暴露的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失职。庭审中,法官的循循善诱,心理咨询师的敏锐洞察,家长、老师的检讨反省,未成年被告人的认罪悔罪,失败的原因查明了,所犯的罪行明白了,错误的行为纠正了,今后的道路坚定了。
三个多小时的圆桌庭审缓缓结束了,庭前精心编制的帮教计划圆满完成。这是一次思想的交锋,这是一次心灵的撞击,这是一次行为的拷问,这也是一次重生的起步。委屈和后悔是对昨天的诀别,痛心和泪水是对今天的铭记,感恩和决心是对明天的承诺。
这就是蕲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路之旅的第二站:“痛心”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