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开出首份“诚信罚单”
近日,蕲春法院张塝法庭在处理一起道交事故案件时,对一起虚假陈述、妨害司法的行为,发出2025年首份司法处罚决定书。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黄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田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车载高某)发生碰撞,致使高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高某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伤残。后经交警认定,黄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遂起诉至蕲春法院。
审理经过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主要在于高某的误工费能否认定。
高某表示,受伤前在东莞市务工,因私事请假回家受伤,让其丢失了工作,因此其损失应当包含误工费。
保险公司表示,高某提供的银行流水仅有一笔劳务费,应当补充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予以证实。
经过承办法官顾俊多次询问,高某均表示自己确实在受伤前一直在东莞某小区从事保洁工作,其向法院提交的小区负责人电话,但因多次联系未果导致案件审理进程陷入了停滞。
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前往广东省东莞市现场调取证据。跨越千里,团队干警终于达到目的地调取到了高某的劳务合同、离职申请书。但案情发生了反转,原来,高某已于2024年3月便离职。
在证据面前,高某不得不向法官承认自己作了虚假陈述。对于这种妨害诉讼行为,法官当即对其释明利害关系,依法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高某后悔不已,主动认错,并手写悔过书。看在高某真诚悔过,法官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和教育作用。
一起看似“无证可循”的纠纷,因当事人虚假陈述险些偏离真相。蕲春法院法官奔赴千里跨省调查,抽丝剥茧还原事实,最终让说谎者手写道歉信悔过。这场“打假”行动,不仅捍卫了司法尊严,更守护了诚信诉讼的法治底线!
法官说法
诚实守信既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诉讼原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诉讼中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诉讼秩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于不诚信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