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邓琳,男,1981年6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1003198106022651,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经商,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住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办事处立交桥居委会城东路11号。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3年6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后被告人邓琳不服提出上诉,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23)鄂11刑终188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邓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邓琳以患有严重心脏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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