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公司:“是程某自己找到我们婚介公司的,公司工作人员已向其介绍了对象宋某,两人现已顺利结婚,我公司提供了服务,收取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程某:“婚介公司只是介绍我们认识而已,恋爱过程都是我们自己主导的,与婚介公司无关,并且婚介公司收费太高了,婚介费根本不值那么多钱......”
事情还要从2021年3月15日说起,这天程某来到婚介公司希望婚介公司能为其介绍对象,双方在多次沟通中婚介公司工作人员为程某开设婚恋课堂培训并给予情绪管理指导,后将宋某介绍给其认识。
在程某与宋某的恋爱期间,婚介公司工作人员继续提供恋爱技巧指导,并进行报日子、上门订亲等乡俗协助。而后,程某与宋某顺利结婚,婚介公司向程某催要婚介费未果情况下,向刘河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面对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的局面,承办法官心想:“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立案审理并作出一纸判决,便可以为这段纠纷画上句号,但对当事人来讲,却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应诉,能不能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这起纠纷呢?”
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在线诉前调解。经过反复释法明理,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于当日将婚介费用履行完毕。婚介公司遂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在1天内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有话说: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放在快速、高效、实质解决矛盾纠纷上,注重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引导当事人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厘清纠纷争点,全面对症下药,既实现调解效果,也体现社会效果,让当事人在短时间内就能化解争议、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