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强化能动司法、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蕲春法院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好脉、开好方。
一是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病灶”。蕲春法院高度重视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必要又可行的司法建议。2019年以来,该院每半年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报送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从数据反映社会问题,从问题找到治理对策,并提出可行性司法建议。对此,蕲春县县委、黄冈法院主要领导先后多次批示肯定,并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推动“办理”向“办复”转变。发出司法建议仅仅是提出对策的开端,从办理到办复才是司法建议的生命所在。2022年以来,该院共计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8件,回复率100%,办复率94.74%。这些建议中,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物业纠纷化解、加强市场监督、强化生态治理、提供金融保障等多个方面。县教育局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中,积极回应“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的要求,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治副校长选聘活动,全县政法单位共198名法治副校长上岗履职,点燃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火炬。
三是突出“两端双向”管理质量。在提出司法建议时,不能无病呻吟,搞形式主义,而是要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应对举措。既不能无关痛痒,更不能一发了之,而是要在发出前主动沟通,让被建议单位从心底真诚接受、真抓实改。在办理司法建议时,要盯住不放,抓好督促落实。该院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知假买假、散装食品未进行标签标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该局对全县2954家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食品标示问题4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立案查处5起,并书面给予回复,有力推动了该行业“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
四是发挥司法建议指引评价作用。司法建议看似“软建议”,实际必须“硬执行”,才能起到能动司法作用。该院“匠心引领”,突出精品打造,主动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裁判转化为典型案例,并从中孕育司法建议,促进公民法治意识养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近年来,该院规范司法建议制作、发送、落实等工作,克服司法建议质量不高、分量不够、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聚焦多发、高发案件,解剖麻雀,解构原因,发布审判态势分析报告,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切实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下一步,蕲春法院将始终发挥司法建议社会治理作用,为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谱写基层法院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