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侧记
(文:田学志、许澜格、孙莹 编审:胡珊)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蕲春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撑起司法“保护伞”。以“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节日为契机,以悬挂普法横幅、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现场答疑解惑,耐心解答妇女群众在婚姻关系、财产继承、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筑牢安全“防护盾”。依托全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的方式,定期研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实现妇女维权工作“一盘棋”整体推进。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及时发出“两令”,定期对涉家暴案件进行回访,2022年以来,我院发出“人身保护令”12份、“家庭教育令”4份,主动到社区、学校、机关讲授法治课50余次。
三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搭建心灵“沟通桥”。按照省市法院部署,认真开展基层法庭“一庭一品”策划工作,将漕河法庭确定为家事审判示范点,充分利用全县婚调委设立在法庭的工作优势,整合县妇联、镇政府、团委、司法所等多方力量,引入心理咨询师进入家事调解环节,建立家事审判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母婴关怀室,努力让当事人在平和的状态下主张权利、化解矛盾、解决纷争。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完善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判机关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作用,为平安蕲春、法治蕲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