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组织召开棕盛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图:胡珊 文:李贞 编审:叶学军)9月28日,蕲春法院组织召开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盛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务人、70位债权人等近百人在漕河镇政府大礼堂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办、县公安局、该院法警大队派员参与会场安保工作。
2017年7月24日,该院依法受理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破产资产管理人,并于2017年11月24日主持召开了棕盛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棕盛公司存在概算6400万的未完工程和24家工程施工单位未结算确认,在该院指导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债权单位积极配合下,2018年12月底,棕盛公司烂尾楼工程恢复施工并已完全竣工,切实保障了还建户、购房户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完成受理破产前后工程结算审计认定工作后,经清理核查,发现棕盛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该院于2019年1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宣告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破产。
为尽快推进案件解决,该院积极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先后八次召开协调会议,制订会议方案,落实安保事宜,加班加点筹备会议相关工作。9月28日,民二庭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如期组织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这次会议应到债权人76家,实到70家。会上,破产资产管理人将拟订的《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三个方案一一向大会报告,并请债权人审议表决。经过70位债权人投票表决,三项表决事项均获得高票通过,债权人代表予以签字认可。
破产清算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该院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了债权数额,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破产工作进入了财产处置变现阶段,步入了快车道。破产工作的快速有力推进,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