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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诈骗、抢劫集团被判刑 五旬大妈竟是头目

发布时间:2014-02-20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429

(朱孟哲)近日,蕲春法院依法判处了一起集团抢劫、诈骗案件,令人瞠目的是,犯罪集团的头目竟然是五旬大妈,而因她的组织和领导,终害四名亲友锒铛入狱。

该集团中的四名大冶籍被告人分别是姜某花、其儿子彭某、其弟弟彭某乙和同村村民姜某珍,他们于2012年间5次到黄冈市龙感湖、浠水、蕲春等地,以丢包分钱的手段诈骗、抢劫中老年妇女的财物。作案时,四人于偏僻地段随机寻找单独外出的中老年妇女,由一人负责驾驶小汽车至被害人身旁,另一人负责丢包,再由一人捡包,并以分钱为名骗妇女上车。被害人上车后,所有的被告人将被害人团团围住,开始洗劫被害人的戒指、耳环、钱包等财物,然后把被害人推下车后迅速逃离,涉案财物价值4460元。

此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蕲春法院对被告人以诈骗、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法官提醒大家,诈骗作案常演戏,天上不会掉馅饼,防范诈骗和抢劫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贪不占,保持警惕。而盗窃、诈骗、抢夺等类型的犯罪行为,很容易转化为抢劫,在被害人遭受暴力、胁迫交出财物或者受轻伤的一刻,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转化为罪行较重的抢劫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