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短情长,言浅意深,书不尽浓浓情意;公正司法,恪尽职守,道不完为民情怀。
寒露已至,秋风渐凉,而蕲春法院却因一封感谢信而“暖意涌动”。这封感谢信,言语之间不仅流露着对法院干警倾力化解纠纷的感谢以及用心用情、尽职尽责办案的肯定和赞许,更浓缩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充分信任与认可。
据悉,张某(化名)与田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田某向张某偿还借款2600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75000元,余下自2022年12月31日起每季度偿还2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因未及时收到第二季度款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田某于2023年3月31日误将第二季履行款25000元打至黄冈中院账户,致使张某未能如期领取,对执行人员工作产生误解,认为存在消极执行行为,且多次信访并主张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一方面,执行干警得知后迅速与黄冈中院进行沟通协调,将该笔标的款及时发放给了张某;另一方面,信访办主任陈勇军耐心接待张某,悉心解决其反映的信访问题,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此后,为了保障张某如期领取案件标的款,打开其心结,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俊勇安排专人定期提醒田某主动履行义务,并组织专员发放案款,截至2024年10月12日,田某向本院汇入最后一期案款。至此,全案得以履行完毕。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蕲春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用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真招实招”兑现司法为民承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