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在一起双方均为企业且案件标的达百万的执行案件中,巧用“活查封”执行措施,既帮助被执行人度过危机,得以正常“回血”,又保障了申请人后续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实现了双赢的法律效果。
据悉,A科技公司与B科技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B科技公司支付A科技公司工程款400余万元及利息,B科技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未履行付款义务,A科技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查明B科技公司在某中心城市有写字楼一套,在得知被执行企业遇到的困难后,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双方企业利益最大化、实质化解纠纷出发,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对案涉房产采取“活查封”措施,即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但不得转移所有权,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喘息”,B科技公司得以“回血”,将案涉工程款及利息共计44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全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活用好各项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司法力量。